市律协举行律师调解中心成立揭牌仪式

2019年01月13日 1859

     4月3日上午,市律协举行律师调解中心成立揭牌仪式。市司法党组书记、局长朱向贤,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佳,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调研员李涛,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谭凯梅、市律师协会会长彭华等领导出席成立揭牌仪式。会议由市律协会长彭华主持。
     彭华会长介绍了律师调解中心组建工作情况。根据最高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市中院、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大力推进我市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组建了茂名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以及茂名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库,设置了律师调解室并按要求进行了配置。
       周佳副院长代表市中院对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成立表示祝贺。他表示,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利用知识优势提出化解矛盾对策建议,参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实践中,律师参与调解具有优势,在调解工作中容易让当事人接受、认同。市律协成立律师调解中心,让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有了固定平台,有助于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对缓解我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等方面有重要意义。他还提到,市中院高度重视律师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和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法官和律师在法律工作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不同角色,但在共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追求和目标一致。他希望,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建设成为服务为民的新窗口、律师业务新的增长点、律师与法官互动交流的新的好平台。
      朱向贤局长代表市司法局对律师调解中心成立表示祝贺,强调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是专业领域法律服务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和完善我国诉讼制度的创新举措,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有力抓手,也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朱局长还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律师调解中心组建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发挥律师参与调解作用,努力为我市争创全省最安全、法治最优城市作出贡献。二是要结合茂名实际,创新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履行职责。三是要加强工作保障,要强化律师调解员职业道德、执业技能和执业纪律培训,探索考核表彰机制,创造调解工作经验。四是加大律师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律师调解工作。